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留学生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学院教师在留学生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留学生的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在所有留学生班级设立班主任岗位,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留学生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教育者,其工作职责是贯彻实施学院制定的留学生教育与教学计划,加强留学生班级建设并增强留学生对学院、学校的认同感、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保证留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顺利、安全。
第三条根据学院办学特点和现有人员结构,学院所有专职教师均有责任承担留学生班主任工作。学院鼓励年轻任课教师主动担当,对有留学生班主任工作经历且连续两学年考核优秀的,可在学院年终考核工作中优先评定为优秀等次,并作为推荐其晋职、晋级、定档、评选先进等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聘任与管理
第四条留学生班主任的日常管理工作由9227新葡的京集团教学副院长全面负责,并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布置相关工作。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
第五条学院原则上为一个留学生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留学生非学历班班主任任期为一学期;本科班班主任实行导师制,任期至学生本科毕业为止。任届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任。
第六条留学生班主任聘任的基本条件:
1.热爱学校和学院、热爱留学生工作。
2.工作踏实,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熟悉留学生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有一定的外语基础,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七条留学生本科班的班主任须由9227新葡的京集团专职教师担任,同时可配备一名学生助理辅助管理;非学历班班主任可由符合聘任基本条件,且在学院承担一定留学生教学工作的兼职教师或优秀在读研究生担任。
第八条留学生班主任的选聘由各系、室推荐或本人书面申请,经考察后择优聘用。
第九条留学生班主任本人因公务或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岗位职责时,须报经学院教学副院长批准,由其他留学生班主任或学生助理暂时代行管理职责。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十条班主任应熟悉本班所有留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建立和维护班级信息档案。
第十一条班主任应与任课老师紧密配合,对留学生考勤纪律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二条班主任应协助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做好留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班主任应加强对留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留学生安全意识;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必要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第十四条班主任可根据所带班级学生特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提高学生课外学习生活质量。对有特色、有意义的班级活动,可向学院申请经费支持。
第四章 考核与奖励
第十五条班主任的考核工作在每学期末进行,由学院教学副院长领导留学生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班主任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以班主任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为主要依据,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定。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测评方式,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评议占40%、学生民主评议占60%。
第十七条考核分为优秀(85分以上)、称职(70分-84分)、基本称职(60分-69分)、不称职(60分以下)四个等次。
第十八条学院按每学期500元的标准发放留学生班主任的工作津贴,具体发放数额根据考核等次动态调整。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依次按基本津贴标准的120%、100%、80%发放;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发放津贴,并予以解聘。
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经9227新葡的京集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227新葡的京集团
二〇一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