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掌握本班留学生人数、名单等信息
1. 在开学初的一个月内保证每周至少两次,其后每周至少一次核查本班留学生人数,随时、动态掌握本班留学生人数。开学两周内将本班留学生名单递交留办,名单包括护照姓名、国籍、目前在西安住址、联系方式(手机)等信息。名单必须是护照姓名全名,中文名字仅供参考。
2. 告知学生如有住址或联系方式变更等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如有新学生加入或学生转班,要及时了解、掌握并更新名单及学生信息。及时将这些信息更新通知留学生办公室(留办)。
二、严格考勤制度,定期汇总考勤情况
1. 与任课老师配合严格考勤制度,每四周汇总考勤情况,包括本班留学生本周应到次数、实到次数、请假次数、旷课次数等。每月最后一周周五12点前将考勤汇总情况递交留办,便于留办向出入境管理处及时通报学生情况。
2. 对于经常迟到、早退、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要予以批评,若置若罔闻、屡教不改应及时报告留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 对于请事假、病假在一周以上的学生应要求其出具请假条、病假条及证明等,可以后补但不能没有。一两次不上课的,允许口头、短信、其他学生代为请假。在开学初就对本班学生讲明,迟到、早退、请假缺课、旷课达到一定数量不能参加考试,不予办理结业证书。
4. 对于旷课连续超过3天或累计超过一周的学生,要设法与其联系了解情况予以警告。对于不听警告或联系不上的要及时报留办予以处理。
三、与留办保持沟通,掌握本班留学生交费情况
1. 根据留学生报到交费后留办出具的名单掌握本班留学生交纳学费情况。对于没有交费就在班里上课的学生要督促其到留办办理注册交费手续。
2. 对于短期(2个月以内)插班学生或试听一两节课的学生,要注意其学习期限,若期限已到,要监督其停止上课、离校或到留办办理注册、交费延期手续。
四、了解、统计、登记留学生其他情况,办理有关事宜
1. 在开学初报到结束后通知本班学生到留办领取学生证。
2. 在召开“出入境管理法讲座”、组织参加运动会、文艺晚会、城墙马拉松等活动时,协助做好宣传动员、报名组织、统计人数、节目排练等工作。
3. 在“十一”、寒暑假等假期前,协助留办统计、登记留学生去向情况及假期联系方式。
4. 在期末考试前,通知留学生考试时间的安排和结业证书申办的程序要求等,并登记要办理结业证书的留学生名单及学习期限,收取照片一张交留办。
5. 通知本班学生有关补考安排及要求等事项,登记并收取补考费汇总后交与留办。
五、协助院办、留办做好其他留学生教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