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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际汉语文化学院2023-2024学年 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6     浏览量:

关于开展国际汉语文化学院2023-2024学年

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全体学生: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选树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经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优秀毕业生:拟评选出中国学生2名,留学生2名。

2.优秀学生:拟评选出中国学生10名,留学生10名。

3.优秀学生干部:拟评选出中国学生10名。

4.学习科研之星:拟评选出中国学生3名,留学生17名。

5.志愿服务之星:拟评选出中国学生5名,留学生5名。。

6.文体之星:拟评选出中国学生5名,留学生10名。

二、评选对象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全体中外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

2.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纪违规行为;

3.在校期间无不合格课程情况,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单项条件

1.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校院两级各类学生活动。

2.优秀学生:积极参与校院两级各类学生活动,在班级建设、社团活动、志愿服务和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积极,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优秀学生干部:担任研究生会、党团组织和班级学生干部10个月以上;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热心学生工作,工作任劳任怨。

4.学习科研之星: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明确的学习生涯规划,学习成绩优异;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科研项目,在学术研究方面成绩较为突出。

5.志愿服务之星: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举办的志愿活动,秉承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较为突出。

6.文体之星: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举办的文体活动,在各级文艺表演活动、体育竞赛活动中成绩优秀或表现突出。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66-10日)。申报人自行下载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国际汉语文化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个人评选申报表》,表格双面打印。

2.组织推荐(611-12日)。中国学生各班组织召开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以及班级非参评人员代表参与的评审会议进行班级推荐;团委及研究生会召开团学骨干工作会议进行组织推荐;留学生评审推荐由留学生辅导员负责组织实施。

3.评审工作小组审议(613-14日)。学院组织召开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主管留学生工作的副院长、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的评审工作小组会议,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及材料评审,确定2023-2024学年优秀个人评选结果。

4.学院党总支审定及公示(615-21日)。评审工作小组将评选结果提交学院党总支会议进行审定。审定后在学院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5.表彰奖励(622-25日)。学院组织召开2023-2024学年学生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五、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于611日前将纸质版《国际汉语文化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个人评选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院2206办公室。

2.原则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项不可兼得;“学习科研之星”“志愿服务之星”“文体之星”奖项不可兼得。

3.2023-2024学年已获评校级奖励的学生不参与本次评选。


附件:

1.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个人评选推荐名额

2.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个人评选申请表(中国学生)

3.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个人评选申请表(留学生)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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