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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中华诵 2011全球华人学生暨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7     浏览量: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进一步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文明办、国务院侨办决定举办 “中华诵·2011全球华人学生暨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组织我校学生参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

通过书写经典,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两岸四地及全球华人学生热爱中华语言文字,熟悉、亲近经典,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人文素养,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二、参赛对象

我校各类在校学生(含港澳台学生)参加高校学生组的比赛,留学生参加在华外国留学生组的比赛。

三、比赛内容

书写内容和要求及作品电子版格式和大小。按照教育部《中华诵·2011全球华人学生暨全国学生汉字书写大赛组织方案》(见附件)执行。

四、比赛安排

大赛采用地方选拔赛、全国决赛、特等奖现场比赛三级赛制。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专门开设“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官方网站(www.zhonghuasong.cn)(以下简称“中华诵官网”)并设立大赛专栏。

根据省教育语委办统一安排,各高校以校为单位自下而上选拔后上报省教育厅参加选拔赛。我校具体安排如下:

1.即日起到10月15日,各教学单位组织报名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学校评选

作品报送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王文博 联系电话:029—85310331

2.10月16日到10月21日,学校教务处语委办公室组织专家初评并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省级评审

3.10月22日到10月31日,省级评审并择优参加全国决赛

4.11月30日前,全国决赛作品展示、评审,公布比赛结果及参加特等奖现场比赛名单

5.2012年1月20日前,全国特等奖现场比赛暨颁奖晚会

五、相关要求

1. 各单位要保证参赛作品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比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最佳指导教师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学校对最终获得省级、国家级奖励的学生和指导教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

3.比赛相关动态可随时关注教育部语用司网站、中华诵官方网站(www.zhonghuasong.cn)及9227新葡的京集团语言文字网(http://yywz.snnu.edu.cn/)。

4.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对提升学生人文素养、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作用。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实际,组织和动员学生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