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27新葡的京集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我校新版教室管理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1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广大师生:

学校教室管理平台自2011年5月启用以来,一直为全校师生用户提供教室借用、调停课办理和课表查询等服务,教室管理平台的使用在提高教室资源利用率、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及推进教务管理信息化进程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管理方式的改革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旧版教室管理平台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师生和教务管理人员等的现实需求。为了与时俱进、进一步发挥教室管理平台在保障教学运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上的重要作用,学校根据新的需求对教室管理平台进行了升级并决定对新版教室管理平台进行试运行,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时间及网址

2016年3月1日(星期二)上午8:00开始,我校新版教室管理平台上线试运行,试运行完成之后将进入正式运行(届时将另行通知)。

新版教室管理平台网址:http://kb.snnu.edu.cn/

二、试运行期间调停课办理要求

各学院应本着“以学生为本”的管理思想,对教师调停课工作认真把关,严格控制调停课次数和频率,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有计划、有秩序地顺利进行。学校将定期对各学院本学期调停课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其结果将作为学院教学工作评优的依据之一。

1.凡申请调停课者应提前三天办理调停课手续,由教师本人在教室管理平台中提出调停课申请,并在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病假证明、会议通知或其它说明材料等)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开课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对调课信息(申请理由格式是否规范、调整后学生课程是否冲突、教室类型和容量是否满足教学需要、调整后上课时间、是否符合教学规律等)进行初审,开课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最终审批。因选课人数变动等客观原因需要调停课的,由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室管理平台中申请办理。

2.因突发性事情不能按时上课,任课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告知所在学院,并在三天内补办手续,学院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应对工作。学院未及时报教务处备案者,将按旷课处理。

3.整学期调课每学期集中办理一次,申请人须在开学第二周办理调课手续,从第三周开始按照调整后的新课表上课。各学院须在开学第二周内将本单位整学期调课情况汇总表统一交至教务处备案。

4.公共课调课须事先与有关教学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然后由承担公共课的教学单位负责审批,公共选修课原则上不允许调课。

5.调停课手续办理完成后,由开课学院教学秘书负责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院(部)教学秘书,由学生所在院(部)教学秘书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

6.教师提出调停课申请,学院应认真研究并做出合理的处理,如因条件所限或按教育教学等规律而不能批准调课时,应向教师耐心解释说明原因,坚决不予审批通过,不能出现为了教师的个人方便而将课程调至学生学习效果欠佳的非黄金时间段的情况,或出现不考虑学生吸收消化新知识的时间间隔,学生上课过分集中的情况。

7.某些课程由于课程性质特殊而无法通过教室管理平台办理调停课手续的,请填写纸质的调停课申请单,由开课学院负责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试运行期间教室借用流程及注意事项

1.借用流程

2.申请及使用注意事项

(1) 申请教室所填内容必须真实,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学校网上予以通报。

(2) 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师生必须服从教室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自行操作有关设备。

(3) 教室是师生开展教学活动的场所,不能挪作它用,严禁在教室内唱歌、跳舞、聚会或开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4) 教室使用过程中,不得搬动桌椅、不得布置教室、不得损坏教室设施等,如有特殊需要请提前与教室管理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师生一如既往地支持教师管理平台建设,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及时改进和完善系统,共同为我校本科教学管理水平的提升贡献力量!

联系人:滕金国

联系电话:62906083

教 务 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