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27新葡的京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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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7新葡的京集团关键三级及其以下教师岗位人员聘用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3-27     浏览量: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有效的评价体系和竞争激励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学院工作快速发展。根据《9227新葡的京集团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实施方案》(陕师党发〔2016〕66号)及《9227新葡的京集团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安排意见》(陕师校发〔2016〕159号 )等文件精神,特制定《9227新葡的京集团关键三级及其以下教师岗位人员聘用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教师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单位教师的聘用工作。

组长:张建成

副组长:吴殿华

成员:吴媛、刘琨、宋林生、邵英、周利芳

二、岗位设置

(一)设岗依据

1.《9227新葡的京集团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实施方案》

2.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3.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教育工作实际需要;

4.学院教师队伍现状。

(二)岗位名称与等级

本次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三层十二级,其中,五至七级为高级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为初级岗位。岗位等级、岗位名称及岗位类别之间的对应关系如下:

二层

五级

核心一级岗位

六级

核心二级岗位

七级

核心三级岗位

三层

八级

重要一级岗位

九级

重要二级岗位

十级

重要三级岗位

四层

十一级 级级

一般一级岗位

十二级

一般二级岗位

(三)岗位结构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确定教师岗位各层级内部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如下:

1.核心一、二、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的控制目标为3:0:6。

2.重要一、二、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的控制目标为3:6:3。

3.一般一、二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的控制目标为5:5。

(四)设岗办法

1.核心岗位的设置(9)

(1)核心一级岗位3个。

(2)核心二级岗位0个。

(3)核心三级岗位6个。

2.重要岗位的设置(12)

(1)重要一级岗位3个。

(2)重要二级岗位6个。

(3)重要三级岗位3个。

3.一般岗位的设置(1)

三、聘用条件

(一)教师岗位聘用包括三种方式,分别为直聘、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其中,正常申报在二至十级岗位实施,破格申报在三至七级岗位实施。

(二)各级岗位聘用条件主要采用必备条件和选项条件组合的形式,具体条件如下:

1.核心岗位聘用条件(基本条件)

(1)核心一级岗位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核心岗位的基本职责,符合下表各类教师岗位聘用条件者,可申报核心一级岗位。破格申报者需经学院教师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认定,报教师聘用委员会审定。

教师类别

申报条件

破格条件

必备条件

选项条件

教学科研型

▲承担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任务;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一定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有较深厚的学术功底及一定的学术影响;能较好的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且聘期考核称职。

▲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其中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双肩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可减免1/3)。

▲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符合附表1选项条件中的任何1项。

▲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符合附表1选项条件中的任何2项。

▲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完成核心岗位的基本职责,符合附表1中的任何3项。

(2)核心二级岗位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核心岗位的基本职责,符合下表各类教师岗位聘用条件者,可申报核心二级岗位。破格申报者需经学院教师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认定,报教师聘用委员会审定。

教师类别

申报条件

破格条件

必备条件

选项条件

教学科研型

▲承担一定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任务;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一定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能较好的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且聘期考核称职。

▲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其中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双肩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可减免1/3)。

▲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岗位年度和聘期考核称职。

▲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者,符合附表1选项条件中的任何1项。

▲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者,符合附表1选项条件中的任何2项。

▲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满3年,完成核心岗位的基本职责,符合附表1中的任何3项。

(3)核心三级岗位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核心岗位的基本职责,聘期考核称职,经学院教师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可聘为核心三级岗位。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核心岗位的基本职责,满足学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破格条件,可破格申报核心三级岗位,且需经学院教师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认定,报学校教师聘用委员会审定。

3.重要岗位聘用条件(基本条件)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重要岗位的基本职责,符合下表各类教师岗位聘用条件者,可申报重要岗位。

教师类别

重要一级岗位

重要二级岗位

重要三级岗位

必备条件

选项条件

必备条件

选项条件

教学科研型

▲按规定较好完成教学科研等任务,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一定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且聘期考核称职。

▲中级任职满6年,近两个聘期以来,讲授1门课程,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含实验教学、指导毕业生论文或毕业设计等),教学质量评估良好及其以上 (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定),且在本学科核心及其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中级任职满3年,讲授1门课程,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含实验教学、指导毕业生论文或毕业设计等),教学质量评估优秀 (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定),且在本学科核心及其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权威期刊(SCI)发表学术论文1篇。

▲按规定完成教学科研等任务,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一定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且聘期考核称职。

▲具有博士学位,中级职称;讲授1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良好及其以上 (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定)。

▲中级任职满6年,岗位年度和聘期考核均为称职。

▲中级任职满3年,讲授1门课程,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含实验教学、指导毕业生论文或毕业设计等),教学质量评估合格(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定),且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主持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或年度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重要岗位职责,聘期考核称职。

四、岗位职责

(一)教师岗位以师德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学术交流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任务为职责。各类教师岗位职责应与所聘岗位一致。

(二)核心一级岗位职责

1.担任1门主干课或两门及其以上课程的讲授,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其中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双肩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可减免1/3)。

2.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主持或参与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指导中级及以下教师。

3.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核心二级岗位职责

1.担任1门主干课或两门及其以上课程的讲授,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其中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双肩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可减免1/3)。

2.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参与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指导中级及以下教师。且聘期考核称职。

3.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核心三级岗位职责

1.承担一定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任务;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一定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能较好的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且聘期考核称职。

2.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其中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双肩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可减免1/3)。

3.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重要一级岗位职责

1.关注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专业最新知识,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且一个聘期内在本学科核心及其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独立承担1门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含实验教学、指导毕业生论文或毕业设计等),教学质量评估良好及其以上 (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定)。承担学生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指导工作,聘期考核称职。

3.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六)重要二级岗位职责

1.关注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专业最新知识,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学生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指导工作,聘期考核称职。

2.独立承担1门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含实验教学、指导毕业生论文或毕业设计等),教学质量评估良好及其以上 (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定)。

3.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七)重要三级岗位职责

1.讲授1门课程,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含实验教学、指导毕业生论文或毕业设计等),教学质量评估合格(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定),聘期考核称职。

2.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八)一般岗位职责

1.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并且效果良好,积极参与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和相关教学研究和改革,聘期考核称职。

2.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聘用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岗位。3月22日,院内公布岗位名称、岗位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

(二)个人申报。3月22日—3月24日,申报人员向学院报名,提供2008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所取得的业绩和成果,填写申报表。

登录校园网主页“数字校园门户”(用户名为工号,初始密码为六位出生年月),通过“新人事系统/自助服务/业务申请/岗位分级聘用申请”填报相关信息,导出《9227新葡的京集团教师岗位申报表》。向学院提交纸质《申报表》及非系统引用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审查。3月24日—4月2日,学院对申报表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查合格的人选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主页公示3天。

(四)学院评议。4月3日—4月7日,通过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或述职答辩。由院聘用领导小组确定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五)公示。4月7日—4月14日,教师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聘用人员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报校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六)聘用。4月14日—4月15日,公示结束后,四级及其以上岗位人员由学校教师聘用委员会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由校长聘用。其余岗位人员经学校教师聘用委员会批准后,由院长聘用。

六、聘用管理

(一)聘用范围

1.全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学科研人员均参加本次岗位聘用。

2.经学校批准同意延迟退休的人员,须参加本次岗位聘用,但不占各单位岗位指标。

3.外籍或来自港澳台地区按合同聘用的教师不参与本次岗位聘用。

(二)聘用合同

1.上岗人员须与校长或校长委托的代理人签订《9227新葡的京集团岗位聘用合同书》,按照聘用合同管理的形式,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聘用期限、岗位待遇、岗位纪律、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2.签订首(续)聘合同的教师聘期工作任务由所在单位根据首(续)聘合同及岗位职责统筹确定。

3.距退休不足一个聘期及目前处于延迟退休期间的教师,岗位职责由学校、设岗单位及本人协商确定。

(三)聘用期限

1.岗位聘用期限一般为四年。

2.距退休不足一个聘期的教师,合同签订至退休。

3.目前处于延迟退休期间的教师,合同签订至延迟退休期结束。

4.此次岗位聘用工作后,学校原则上每四年重新核定一次岗位数量,每两年进行一次空岗补聘工作。

(四)岗位考核

1.考核的方式。考核方式分为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以聘期考核为主。

2.考核的内容。考核以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对所有人员参与社会服务的表现必须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进行考核,且不可替代。

3.考核工作的组织。上岗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学校每年的年度考核工作安排意见实施。聘期考核在聘期即将结束前根据学校规定安排组织实施。

4.考核结果的使用。学校根据考核结果作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五)岗位待遇

学校根据此次岗位聘用结果,从2016年1月1日起按新聘岗位标准兑现上岗人员的国家基本工资、校内津贴等。

凡新聘岗位级别高于原岗位级别者,国家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下同)、校内津贴按新聘岗位级别标准兑现。凡新聘岗位级别等于或低于原岗位级别者,国家基本工资按原岗位级别标准兑现,校内津贴按新聘岗位级别标准兑现(属于首聘或续聘的教师,首聘或续聘期内,校内津贴仍按原岗位级别标准兑现)。

副教授聘至关键四级岗位人员,校内津贴按新聘岗位级别标准兑现,国家基本工资按核心一级岗位级别标准兑现;讲师聘至核心三级岗位人员,校内津贴按新聘岗位级别标准兑现,国家基本工资按重要一级岗位级别标准兑现。

(六)争议处理

学校教师聘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学校教职工在岗位聘用及考核等方面的申诉和投诉。教师聘用委员会办公室接到申(投)诉后,进行调查,并向教师聘用委员会报告,教师聘用委员会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七、成果业绩认定

(一)聘用条件、岗位职责中的成果完成第一单位均为9227新葡的京集团(引进人才到校前的成果可不受此规定限制),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者本人为通讯作者。作为聘用条件的成果的起止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若申报人任现职时间晚于2008年1月1日的,作为聘用条件的成果认定起止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15年12月31日。教学或科研项目的认定时间为立项时间。

(二)引进或补充的新教师(进校不满3年)申报相应关键、核心及重要岗位时,其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免,仅需系统完成过一门课程的讲授。其他特殊情况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师聘用委员会申请。

八、附 则

(一)本方案只适用于我校此次教师岗位的分类分级聘用。

(二)本方案2017年3月21日由院教师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院务会议研究通过,报学校教师聘用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附:核心一级、二级岗位申报条件

附表1:

核心一级、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条件

(文、理通用)

序号

选项

1

主持省部级及其以上项目1项,或参加省部级及其以上项目2项(前3人);或参加国家级项目1项(前5人)

2

争取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经费理工科30万元以上,文科10万元及其以上

3

主要参与完成的教学或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1项(前5人),或主要参与完成的教学或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前3人),或获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主持人)

4

在本学科SCI(E)期刊或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

5

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承担1/2以上撰写任务),或参编正式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本人承担5万字以上撰写任务),或参编正式出版的通用高等教育教材1部(本人承担5万字以上撰写任务)

6

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为学校创经济效益累计10万元以上,或授权专利技术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