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9227新葡的京集团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新葡的京集团官网实际,特制定此细则(暂行)。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良;
4.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所取得的科研成果须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5.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和注册,在规定学制内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研究生在学期间受到过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研究生在学期间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
二、评选办法及评审细则
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因研究生年级和类别而不同。
1.一年级研究生
一年级研究生评选时主要参考入学成绩排名(延期入学按考试当年入学成绩参与排名)。学院将根据学校划拨奖学金总额和入学人数确定奖学金的等级、额度及评定比例。推免生直接获得一等积学奖学金,不占学院的评奖基数。
2.二、三年级研究生
二、三年级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的等级分为三等。根据积分的先后顺序,排名前50%的研究生将获得积学奖学金,获得一等奖的学生比例为10%,二等奖比例为15%,三等奖比例为25%。
积学奖学金实行一年一评的动态管理。第二学年以后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上一学年学生的学习成绩、学术科研能力、学术科研成果、学生日常表现及参加集体活动、社会服务的表现等综合评定。
评定参考方法如下:
第二、三学年学生的总积分为:上一学年课程的平均成绩×60%+科研情况积分(不设上限)+导师评价(满分10分)+综合表现(满分10分)
三、关于评分标准的几点说明:
1.研究生学术论文成果以CSSCI期刊认定标准及学校社科处相关政策为依据,进行评议。公开发表与学科相关科研论文,计分标准为:权威计15分,核心计7分,重要计3分,一般计1分(其中学报及省社科联发表计2分)。用稿通知以该成果分值比重的60%计算。
2.如参评科研论文为合作研究,多人合作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除外)计分为相应期刊级别计分的60%,第二作者计分为相应期刊级别计分的20%,第三作者计分为相应期刊级别计分的10%,第四作者计分为相应期刊级别计分的10%,第五作者及之后排名不计分;导师为第一作者的合作研究,将为原计分基础的40%。
3.研究生科研成果、参加比赛活动等获得相关奖励时,经评定小组研究后,国家级计分:15分(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9分、优秀奖6分),一般全国性计分9分(一等奖9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5分、优秀奖3分),省市级计分7分(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1分),校级计分3分(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院级计分2分(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研究生独立申请的项目,如创新基金等,省部级计分7分(主持人7分、参与者按照原计分的10%),市厅级计分5分(主持人5分、参与者按照原计分的10%),校级计分3分(主持人3分、参与者按照原计分的10%)。
4.研究生出版学术专著者,著作提交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其学术水平,分一般(3分)、良好(7分)、优秀(15分)三级评审结果。
5.综合表现包括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学业态度、社会公益、学生干部及集体服务活动等,其中志愿服务需要志愿机构提供的服务时长佐证,6分封顶。其中学生干部任职的最终分数将由9227新葡的京集团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奖工作小组进行确定和评价,若兼任两个职务不重复积分,按照最高分合算(兼职辅导员满分4分,支部书记、学生会主席主席满分3分,支部组织委员、支部宣传委员、副主席、班长、团支书、团副满分2分,部长、其他班委成员满分1分)。
6.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其科研成果不再重复使用,且不能申请一等积学奖学金。
7.同一获奖项,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积学奖学金评奖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主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处级干部、研究生导师(所占比例不低于评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50%)、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学生代表等任组员。
2.学院积学奖学金评奖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评,并将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3.评奖结果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获奖学生情况上报研究生院;
4.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进行综合审定,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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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9日